無傷大雅之惡

颱風天,雨很大,沒放假,要上班。
一早出門就是大雨,下整天,到下班還沒停。

我的傘被偷走了,我在公司的置傘架翻翻找找,沒有被其他傘埋住,是被偷了。
可能同層樓的同事去吃飯,借走了,吃完大概會拿回來,也可能不回來。我現在就要回家,不想等。
可能有人早上沒帶傘,現在要用就隨手拿走了。大雨明明早上就開始下了,不帶傘,大概是覺得氣象局說的都是假的,颱風也是假的,嚇不倒他的。
不然,就是自己的傘被人偷了,就忿忿不平、心安理得的偷了我的。

一邊找傘,一邊想像各種可能的同時,先後有幾個同事問我怎麼了。
我說,不知道誰借走了我的傘。
他們都說:喔,那就找一把看起來像是沒人用的傘,先借去用吧。

嗯,好,我知道我的傘為什麼不見了。

颱風天,被偷傘的人怎麼回家?淋雨走回家,很有型。
為什麼要用偷,不用買?因為臨時買不到?被偷的人就買得到?
因為傘很便宜,借一下無傷大雅?

買傘的錢,可以搭一趟小黃回家唷。想回家又不爽買傘,可以搭小黃啊。
用冠冕堂皇的理由取得心理的平衡,叫別人替自己的方便買單,一點格調都沒有喔。

我在辦公桌放了預備傘。不過,不是為了防止傘被偷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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